科技创新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灵魂与动力
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拴虎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浏览量:3264 字体大小: A+ A-
国务院从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将我省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广东省承担着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海洋强国主力省的重大使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必须把海洋科技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创新驱动,加快推动全省海洋经济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勇于为我国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探索新经验。
促进广东省海洋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与关键领域
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整合各类海洋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政产学研”创新体系,推进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产业化,加快海洋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努力在现代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水综合利用、深海技术、海洋环保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领域形成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升海洋经济的综合实力提供强大的科技及人才支撑。
促进广东省海洋科技创新体的三大战略
实施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战略。加强省部(院)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建立海洋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和示范区(基地、园区),形成技术集成度高、带动作用强、国家和地方相结合、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
实施海洋科技产业化战略。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依托,打造南方近海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南方深海大洋研究基地和南方海洋产业战略装备研究基地。在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汕头等海洋开发密集区,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海洋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3—4个海洋科技示范园区,推动一批重大海洋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实施海洋人才培育及引进战略。推动驻粤高等院校合理调整、完善海洋学科设置,加强海洋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海洋重点实验室、优势专业建设。实施“明珠学者”、“明珠客座教授”等人才强海计划,启动海洋高级人才引进工程,采取优惠政策,以多种方式吸引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领军人物、科技创新团队。
促进广东省海洋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
制订广东省海洋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近期重点研发的海洋科技关键技术。设立科技兴海的专项经费,对制约海洋开发的关键技术实行全国公开招标,组织联合攻关。落实海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海洋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制订海洋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在研究经费、住房、户口、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201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