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创立中国南海海洋大学应做进一步研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浏览量:1239 字体大小: A+ A-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2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创立中国南海海洋大学”的建议,教育部表示,使用“中国南海海洋大学”作为校名与现行政策不符,建议做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答复中表示,《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9月,教育部正式发文同意琼州学院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支持海南省优化面向南海开发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关于创立中国南海海洋大学,建议海南或其他有关省份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域内现有海洋专业高等教育资源状况,对建设一所面向南海的海洋大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调研和论证,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办学基础、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以及管理体制等,并在编制本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时统筹研究。如纳入规划,教育部将支持学校加强建设,提升办学条件,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此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因此,使用“中国南海海洋大学”作为校名,与现行政策不符,建议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对学校命名做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教育部称,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引导毗邻南海的省份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相关领域的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工作,强化科研平台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学术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南海资源开发多层次人才。
来源:海洋网
- 大连海事大学:集聚海事科技资源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海洋发展研究院与青岛市经济发展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 中国海洋大学获首批山东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立项建设
- 哈工程参与建设的亚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及装备研究院启动
- 汇聚青年科技力量 支撑海洋科技发展未来 200余位学者共聚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
- 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海洋学研究所获批组建辽宁省海洋实时预警重点实验室、共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辽宁海洋资源环境研究应用中心
- 厦门大学高树基团队在Nature Geoscience上发表成果揭示海洋生物泵调控的碳、氮复合气候效应
- 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取得重大突破
- 中国海洋大学麦康森院士:“国信1号”突破六大关键技术!
- 集美大学祁第团队在GRL上发表成果揭示西北太平洋人为碳加速累积与酸化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