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FCE的内河航道运输风险评价
作者: 田茂军 毛瑞勇 杨雅鑫 周俊娣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浏览量:1675 字体大小: A+ A-
内河航运是国民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巨大的运输需求推动着内河航道大力发展。《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18年末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71万公里[1],随着内河航道覆盖面积及里程的增长,船舶通行量也随之增大。内河航运由于其具有群死群伤等灾害特性,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就会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对内河航道运输风险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献[2]运用多层次分析法对内河航道运输风险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但层次分析法在确定各影响因素相对权重时,运用1-9标度法构造比较矩阵,评判术语的概念比较模糊导致主观性较大,而且比较矩阵需进行一致性检验,若比较矩阵不具有一致性,则需要重新构造并计算。本文在分析内河航道运输时存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采用改进层次分析及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其风险进行模糊综合评判,为更科学、合理地认识影响内河航道运输安全的各种因素,更好地做好内河航道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1 模型和计算方法
1.1 改进层次分析法的因素权重确定
1.1.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通过分析影响内河运输安全的各因素,参考相关文献调研结果[3,4],建立内河运输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
1.1.2 构造比较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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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因素权重时,采用三标度法建立判定矩阵,与1-9标A度相比较避免了较多的主观偏差,建立比较容易且无需进行一致性检验[5],而且使得比较矩阵更加准确,评判结果更加合理。构造两两比较矩阵A:
{非本站图片}其中:来源:《中国水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