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博
随时随地获取更多资讯和服务
让我们成为您身边的海事信息专家
首页>>港口>>港口要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浏览量:892 字体大小: A+ A-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即,延续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的政策;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港口收费优惠力度;鼓励港口经营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继续给予减免库场使用费等优惠。
来源:国家发改委
希腊船东TMS Tankers入手2艘环保型苏伊士型油轮
希腊两家公司将测试高压海底管道输送氢气
日本商船三井在中国下单2艘氨动力双燃料散货船
欧洲部署的浮式存储和再气化装置(FSRU)所有权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