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发布支持浙江自贸区《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浏览量:2736 字体大小: A+ A-
7月29日上午,浙江自贸区管委会举行媒体通气会,就浙江省政府刚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这是贯彻落实3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具体体现。
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胡朝麟介绍,《实施意见》对《若干措施》提出的11个方面26项改革措施,逐条逐项作了细化深化,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比如,针对《若干措施》提出的“加快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任务,《实施意见》明确将从四方面进行落实:一是加快二期项目建设,;二是开展相关规划修编,谋划三期项目;三是在金塘布局省级石化产业配套园区,为石化中下游产业链提供了发展空间;四是推进国际化招商,引进国际知名石化企业参与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打造高端绿色石化产业链。
《实施意见》进一步集聚全省力量加强要素保障,赋能自贸试验区建设。在管理体制机制、资源要素、交通网络体系、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给予自贸试验区强有力的保障,在政策、资金、资源、科技、人才等方面给予自贸试验区更大力度的支持。按照“政策从优”原则,自贸试验区可以享受全省最优政策;为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将对重大项目建设涉及的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支持,对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用电用煤等要素指标争取予以单列。此外,为加快完善舟山交通体系,重点支持建设甬舟跨海公路、铁路,加快优化提升舟山机场功能,同时建立危险货物集疏运配套体系。
《实施意见》在利用外资额、新设企业数、石化产业工业产值、油品存储能力、贸易额、油品交易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并明确要求各项改革工作2020年前落地实施,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针对自贸试验区建设重点领域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建立重点项目联系机制。
在《若干举措》出台第一时间,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台了《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第一批重点任务清单》,涵盖170项具体任务。同时发布了《2020年度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在《若干措施》政策带动下,今年上半年,浙江自贸试验20项主要经济指标中,外贸进出口额、油品贸易额、新增注册企业等15项指标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