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最新通知:抵港船舶须提前三天报告港口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浏览量:695 字体大小: A+ A-
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于8月25日发布了在新加坡港口靠泊、锚地作业的船只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预防措施和指南。
根据新加坡最新指南新加坡在确定COVID-19大流行的预防措施时将继续采取基于风险的校准方法。到达新加坡港进行诸如船舶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查之类的活动的任何船舶的所有人、代理人或船长除加注燃料油和船舶补给品采购外要求岸上人员登船服务的必须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信息给港口部门。
船东、当地代理或船长必须在船舶抵达新加坡前三天通知港口如船舶将进行上述活动(如船舶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查)需要岸上人员(例如验船师、保赔代理人、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将在锚地或码头登船的应向港口方提交以下信息:
1.船名;
2.服务提供者名称;
3.登船目的和工作范围;
4.岸基人员的姓名和当地联系电话;
5.预定的登船日期和时间;
6.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管理措施(SMM)其中必须包括登船前、进行船上工作时和完成工作后的安全间隔和COVID-19预防措施的详细信息。
该信息需要提交给岸上的海洋安全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电子邮件:pms@{非本站网址}.sg。
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和提交所需信息的任何船舶的船东、代理或船长将被裁定违反《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法》(第170A章)第44条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
如果未提前通知岸上岸上人员将无法登上该船。
对于登船的岸上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务必做到:
如果您身体不适要留在家里看医生;
如果您开始感到不适请立即离开工作区并向雇主报告;
要求指定工作和休息区;
缩短在船上的停留时间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感染;
必须始终戴上口罩(除非工作活动要求不戴口罩);
必要时穿戴其他合适的个人保护设备(PPE)例如手套、护目镜/面罩和防护服;
保持安全距离(至少相距2米)并避免与船员身体接触;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例如经常用肥皂洗手或使用洗手液;
携带和食用自己包装的食品和饮料;
与船员分开进餐。
务必杜绝
即使症状轻微也不要上班;
不要在船员居住或公共区域闲逛;
不要在来访船上逗留过夜;
请勿重复使用PPE并将用过的PPE放在指定处置箱中;
不要握手接受问候替代;
避免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
不要食用容器中的食物和饮料;
不要与他人分享食物。
来源:海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