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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取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浏览量:774   字体大小:  A+   A- 

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取消港口建设费。
 
此外,报告还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

来源:航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