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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改革、创新《意见》今日发布

作者:记者 于明效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浏览量:952   字体大小:  A+   A- 

上海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改革、创新《意见》今日发布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8月18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在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市委、市政府最新制订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有关领导出席并答记者问。

华源介绍,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支持临港新片区在成立两周年的新起点上,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

《若干意见》的总体定位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2.0版,以解決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赋予临港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差异化政策制度探索,助力临港新片区成为全市发展的“増长极”和“发动机”。

《若干意见》主要按照“三个聚焦三个突出”的思路起草。聚焦本市权限,突出改革创新。围绕临港新片区需要进一步突破的领域,形成新一批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的政策制度。聚焦重点领域,突出系统集成。主要围绕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和推进现代化新城建设两个方面,加大系统集成改革创新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国家战略,突出协同联动。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部署,推动临港新片区与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两大国家战略的联动。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

有针对性地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区域管理效能。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事项系统集成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区域管理体制,将奉贤区四团镇整体纳入产城融合区,完善跨区域事务协调机制,试点开展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探索以资本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市场化薪酬机制。

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规模和质量。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配套支撑,发展全产业链融合的集成电路产业,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示范区等;集聚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与高端国际航运,打造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实践区,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做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功能,提升全球航运枢纽能级;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人民币岸交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研究建设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内外人才集聚高地,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优化国内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土地高质量利用水平,试点综合用地模式,创新存量用地再利用。

推进现代化新城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重点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数字基础设施能级,加快数字孪生城市建设;适度超前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开放创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综合能源创新发展,加强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交通管理体制,优化交通网络和静态交通管理推进集疏运系统建设。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若干意见》落地见效。将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任务作为全市改革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滚动出台支持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决定,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推动临港新片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改革创新发展。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