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探索水路危货运输留样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浏览量:642 字体大小: A+ A-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江苏海事局联合制定方案,对全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专项部署,要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年底前全面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专项整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所属船舶动态监控,保持人员、船舶、运输活动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建设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部门的管理系统;深化危险化学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积极推广独立专业第三方选船检查全覆盖。综合运用安全约谈、警示通报等手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作出相应惩罚。
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江苏省将进一步强化动态监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海事一体化信息平台危防业务模块,推进船港申报信息互联与共享;研究建立港口、船舶作业货物留样制度,通过对样品快速识别,检查申报货物名称和样品是否一致,严厉打击谎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船舶擅自在不具备作业条件的码头、泊位或者非指定水域装卸危险货物。每天22时至次日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江苏内河水域(长江)航行。
专项整治还要求江苏各地强化安全教育与信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累积记分管理,对一个考核周期内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的从业人员,依法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来源: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