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十四五”实施方案》印发 推动长江中游港口群一体化治理
作者:全媒记者 陈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6日 浏览量:878 字体大小: A+ A-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到 2025 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实施方案》中对交通水运方面着墨颇多。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长江及汉江、湘江、沅江、赣江等航道整治工程,深化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宜昌、岳阳、九江等主要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促进其他沿江港口协同发展,推动长江中游港口群一体化治理,鼓励港口等领域企业采用共同出资、交叉持股等模式整合资源,实现高效运营。推动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
加快推进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推进长江宜昌至武汉段4.5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实施唐白河、松西河航道提等升级工程,基本贯通湘江、沅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松虎航道,有序建设澧水、资水航道,形成南向水运大通道。实施赣江、信江、袁河、昌江等水系航道工程。
《实施方案》明确,构建畅通高效的流通体系。依托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长江黄金水道和航空网络,完善内外联通、多向拓展的物流通道,率先打造“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快货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支持江海联运、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模式发展,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广“一单制”服务,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供应链协同整合,努力提高流通效率。
《实施方案》对协同推进长江水环境治理作出部署。加强沿江城市船舶污染联防联控,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主要港口基本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加快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此外,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