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率先探索使用创新券 释放企业创新动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浏览量:476 字体大小: A+ A-
创新券是一种用于企业购买科创服务、政府掏钱给予补助的券类,在国内最早源自浙江省长兴县。早在2013年,该县对接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时首次提出跨省使用科技券,以便满足县内企业对优质科创资源的需求。长兴县科技券的探索应用,成功地破解了当地企业创新资源匮乏、创新需求不足的难题,有效地推动了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的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真正地发挥了财政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5年,浙江省科技厅在长兴县生动实践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并更名为创新券,逐渐成为一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措施。长兴县首创国内跨区域流通“创新券”,迄今累计发放创新券2.39亿元,兑现1.74亿元,平均兑现率达72.80%,撬动了企业研发投入6.44亿元,推动了财政资金最大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主要做法为以下三点。
一、分类设计券种,注重精细应用。专门设计“一类”和“二类”两种不同类型的创新券,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类”创新券主要适用于符合长兴县工业强县专项资金、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文件规定的申报企业,从其每年获得的专项资金中提取10%,并由县财政再按照提取数额配套50%,以创新券形式发放给企业,用于检验检测、文献查新、产学研合作、研发设备购置、专利申请等7类研发活动。目前长兴创新券支持范围逐渐扩展到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等“软”创新方面,基本涵盖该县企业创新涉及的技术、专利所有领域。“二类”创新券作为普惠制不设条件限制,凡该县范围科技型企业均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支持,鼓励企业共享使用加盟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文献检索查新。
二、突出便利操作,推进迭代升级。加强创新券宣传,组织举办培训,分发细则手册,普及创新券制度。在每年创新券发放后,科技部门立即分乡镇逐一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创新券使用管理等政策直达每一家企业。全面发挥创新券协调小组办公室和长兴科技服务中心作用,通过平台业务对接,让县内企业充分了解共享平台科技资源,全方位接受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一站式”服务。自2016年开始,伴随“电子券”的投入使用,长兴创新券实现了平台化服务转变,为企业与服务机构搭建了更加便捷的桥梁。
三、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推广合力。创新券采取企业先行支付、政府事后兑现的方式,享受创新券资格的企业申请兑现必须严格遵循兑现细则。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协调小组每年选择不低于10%的企业进行抽查。创新券使用和管理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转让、买卖、赠予或变相虚假使用创新券的企业,一经发现,由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协调小组注销其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给予县级各类资金支持。同时,将创新券的使用情况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园区)科技考核,引导乡镇(街道、园区)共同落实好创新券制度,形成创新券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