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投3亿,舟山片区7条举措助推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 浏览量:537 字体大小: A+ A-
做大做强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船舶物料供应、船舶维修、船舶交易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船员船舶管理、船舶融资租赁等延伸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和政策支撑……
日前,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出台了《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7条支持举措,5年累计安排近3亿元,用于推动海事服务产业拓展领域、提升质量,力争2027年底产值突破600亿元。
自贸区挂牌以来,海事服务产业已经成为舟山市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21年底,舟山市海事服务业总产出达450.9亿元,增加值124.4亿元,占全市GDP的7.3%、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15.7%。
此次出台新一轮支持举措,旨在进一步“拉长板、补短板”,是在固化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人才、资金、政策等要素向核心业态集聚,推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是舟山市海事服务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根据《实施意见》,继续支持保税船用燃料加注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大船大单”加注、锚地加注、油源供给、驳船设施设备改造等方面进行奖励,同时继续实施内锚地引航费减免政策等。
围绕“保税船用燃料油”的海事服务生态圈,《实施意见》针对各大产业均提出了含金量较高的支持举措。在国际航行船舶物料供应市场上,将重点支持做大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市场,实施物料供应补贴政策,支持仓储园区建设和船供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贡献度大的重点企业给予支持,根据企业综合效益最高给予200万元专项奖励;在支持船舶维修服务商集聚发展方面,计划通过定向奖励和高管个人所得税返回等政策引导企业落户,如对于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的,根据其综合贡献度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仓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支持船舶交易市场发展,按企业营收增幅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给予融资总量1%的资金补助。
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支持船舶船员管理产业集聚,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进船舶船员管理龙头企业,鼓励船员在舟培训、在舟就业,实施高级船员在舟人才认定,落实国务院关于远洋船员个税减免政策等。在支持船舶交易平台做大做强上,计划通过交易增量奖励和外贸奖励政策,争取做大交易规模,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在支持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方面,利用自贸区独有政策优势向海事金融延伸发展。在强化基础设施与资金保障上,加快完善锚地基础设施,鼓励打造“舟山船型”、多功能海事服务船舶。
据此次出台的支持举措,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航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