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天连过七关!欧盟批准韩华集团收购大宇造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浏览量:351 字体大小: A+ A-
3月31日,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决定批准韩国军工巨头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的企业合并审查报告。这比此前预计在4月18日通报审查结果的计划快了18天。
至此,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的企业合并申请在40天之内就已连续通过土耳其、英国、日本、越南、中国、新加坡、欧盟6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审查,仅剩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尚未作出表态。
去年12月,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正式签订了发行相当于大宇造船49.3%股份新股的合同。大宇造船将通过第三方分配有偿增资方式,以每股19150韩元的价格向韩华集团发行104438643股大宇造船普通股票。根据合同,韩华集团将购买约2万亿韩元(约合14亿美元)规模的大宇造船股份,从而成为其最大股东。随后,韩华集团向韩国、欧盟、日本、中国、新加坡、土耳其、越南、英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监管机构提出了企业合并审查申请。
今年2月22日,土耳其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管理局(RK)”批准了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的企业合并申请,成为8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监管机构中第一个批准该项并购案的国家。
此外,英国事实上也批准了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的并购案。据悉,英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已对韩华集团提交的企业合并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不存在垄断问题。而在英国,只要反垄断监管机构作出此种认定,就无需另行作出批准行为,将自动结束审查程序。
3月15日,日本反垄断监管机构“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FTC) ”也作出了批准该项并购案的决定。
3月21日,越南反垄断监管机构——越南工业和贸易部(MOIT)下属的“越南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VCA)”作出批准该项并购案的决定。
3月22日,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了大宇造船与韩华集团的企业合并申请。
3月23日,新加坡反垄断监管机构“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S)”也对该项并购案作出了批准的决定。
随着如今欧盟批准了收购交易,韩国业界人士预计,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也将在近期做出判断。一旦韩国批准,韩华集团与大宇造船的企业合并审查就将告一段落。韩华集团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企业合并审查顺利进行,再经过剩下的缴纳收购资金、股东大会批准等物理程序,预计今年上半年内,就可以完成大宇造船的收购工作。”
韩华集团的目标是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大宇造船的收购,并尽快实现经营正常化,力争早日实现扭亏为盈。
韩国造船业界相关人士表示,韩华集团近年来在国防产业领域加快了发展步伐,收购大宇造船后将与其军工事业产生协同效应。同时,在全球能源转型之际,韩华集团在LNG领域也将与大宇造船产生协同效应。目前,韩华集团已经具备了从美国进口LNG,由统营Eco Power公司发电的事业结构。韩华集团期待,如果再加上大宇造船掌握的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FLNG)和LNG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LNG-FSRU)等海上油气生产技术,韩华集团今后将在需求剧增的LNG市场覆盖产业链所有领域。
韩国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大宇造船的LNG运输技术加上韩华集团旗下的韩华解决方案等子公司的力量,可以构建连接‘生产-运输-发电’的LNG事业价值链。此外,大宇造船可以利用具有竞争力的海上风电安装船(WTIV),韩华解决方案公司可以进军美国和欧洲,韩华建设公司可以进军国内海上风电市场。”
据悉,2022年5月,道达尔公司已与韩华能源公司(Hanwha Energy Corp. )签署了一份为期15年、每年供应60万吨LNG的长期销售合同。预计韩华集团将以这份长期合同为基础,在收购大宇造船后正式着手开发LNG相关技术。
韩国业界相关人士表示:“预计韩华集团收购大宇造船后,将发挥自身在能源业务领域的优势,联合全球能源巨头开展包括LNG船在内的LNG相关技术合作,而韩国三大船企之间的技术竞争也将由此变得更加激烈。”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