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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亿元!大船海工成功出售4座“库存”自升式钻井平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浏览量:446   字体大小:  A+   A- 

更名“单飞”的大船海工正在加快推进“库存”钻井平台资产处置,向中海油服出售了4座自升式钻井平台。

9月19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9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服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及中海油田服务(海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订立平台买卖合同,拟以自有资金购买4座JU2000E自升式钻井平台,总合同价格为32.516亿元。

公告显示,该系列JU2000E自升式钻井平台是用于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工程作业的钻井装置,适合于世界范围内400英尺水深以内的海洋环境下作业,最大钻井深度可达3.5万英尺。

四座平台产权清晰,其中两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另外两座平台部分设备存在抵押。平台买卖合同签订前,卖方已向买方提供上述两座存在抵押平台的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相关两座平台的声明。

预计四座平台其中两座将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付,另外两座在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交付。

根据合同,每座自升式钻井平台价格为8.129亿元。中海油服称,就上述合同价格的厘定,买方参考了最新市场行情及交易环境、相关市场报告、从第三方获得钻井平台交易的相关报价信息、市场上可供参照同类型或功能类似的钻井平台最新交易价格(相关钻井平台每座交易价格平均处于人民币8亿元至9亿元的范围)、此次部分钻井平台部分设备存在抵押情况、卖方提供的目标资产未经审核账面值每座平均约为人民币14.5亿元至15.5亿元、以及购买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作为定价考虑的一篮子因素及基准,并由买方后续与卖方按照公平合理及一般商业条款原则,经公平磋商后最终厘定。

中海油服指出,购买上述自升式钻井平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改善大型装备质量,替补老龄平台逐步转型和退出缺口。此次交易是公司优化船队结构,提升高端自升式、中深水业务竞争力的资本投资的一部分。

 

据了解,JU2000E自升式钻井平台曾是大船海工的主力船型,大船海工也是全球建造此类平台最多的船厂之一。该系列钻井平台采用美国F&G公司的JU2000E型设计,型长70.36米,型宽76.00米,型深9.45米,悬臂梁总长55.60米,桩腿总长166.98米,最大作业水深122米,最大钻井作业深度9150米。平台适合于世界范围122米水深以内的各种海域环境条件下的钻井作业。

大船海工的自升式钻井平台主要客户包括中海油服、海洋石油、挪威Seadrill等国内外著名企业。然而在海工市场陷入萧条之后,海外船东纷纷撤单弃船,致使大船海工发生严重债务危机。其中Seadrill更是在2018年-2019年间陆续撤销了全部8座平台订单,这也被认为是拖垮大船海工的“罪魁祸首”之一。

2021年,大船海工完成破产重整,与此同时处理“库存”海工平台的进程也在加速。去年,大船海工向中国石化和太平石化金租交付了“勘探八号”自升式钻井平台,该平台原名“West Proteus”号,是Seadrill当年在大船海工订造的8座自升式钻井平台之一。

不久前,大船海工发布更名公告,将公司名由“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大船海工已经是大连临港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了公司名称相似外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已经不存在股权关系。

来源:国际船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