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码头虚假接收船舶污水被处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浏览量:10 字体大小: A+ A-
近日,由镇江海事局移交线索,扬中市交通运输局立案惩处的扬中珩群装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接收船舶污染物案件迎来结果。扬中市交通运输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对该公司“未按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4月29日,镇江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暗访检查中发现,“迎河**”等3艘内河船舶先后靠泊扬中珩群装卸码头进行装货作业。作业前,码头工作人员使用自制的半截生活污水接收软管连接到船舶污水接口,拍照留存并编造虚假生活污水接收台账。
经核查,上述3艘船舶从靠泊到装卸结束直至离泊,全程未实际送交船舶生活污水,该码头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为未按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涉嫌未落实防污染主体责任。
镇江海事局第一时间通过一网通管系统“双共”模块,将相关违法线索通报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随后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将情况转发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扬中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海事部门提供的线索,全面调查取证,最终确认珩群码头“对未按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的违法事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