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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先进: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法律和标准体系

作者:全媒记者 陈珺 程璐 廖琨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浏览量:1485   字体大小:  A+   A- 

 “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存在能力不足、查获的物品危害性很有限、存在很多漏洞、投入巨大等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先进建议,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法律和标准体系,将全时段、全站点、全员安检优化为巡检或抽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截至2019年底,全国内地共41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90条,历程达6172公里,均按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强制性标准(公安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要求》(GA1467—2018))开展安检工作。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有安检员61044人,占全部运营生产人员的22.4%,安检年投入约40亿元。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安检方式有三种,一是人、物同检,二是只检包、不捡人,三是分类安检。”王先进给记者介绍道。

他建议,一是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安检所涉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检企业、公安部门等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反恐防暴标准体系,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检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标准、人员配备标准及操作规范,提高安检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是将全时段、全站点、全员安检优化为巡检或抽检。相关部门加强情报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及时发出预警。根据情报信息,建立分级巡检制度。加强乘客信用体系建设,对乘客进行信用分级,建立安检“白名单”,对“白名单”乘客免检或抽检,对失信行为建立惩戒制度。推广应用智能、快速的安检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技防代替人防。

三是强化社会群防群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治理机制,推广“警企共建”、“街企共建”等综治模式,加大公安、武警和站务人员巡查力度,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保障局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相关法规和知识,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的主动性,自觉遵守安全乘车规范和禁、限带物品目录,文明出行。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