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 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浏览量:731 字体大小: A+ A-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法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一批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印发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得到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力协调推动公路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农村公路条例颁布实施,推动铁路法(修订)、民用航空法(修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项目颁布实施。二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立法进程,加快海商法(修订)、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港口法(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等法律法规项目立法进程。三是加强跨运输方式、安全应急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绿色交通发展、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项目的前瞻性、储备性研究。四是聚焦解决现实问题、全力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五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部将推动包括《海商法(修订)》《港口法(修订)》《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修订)》《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在内的6个立法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将加强包括《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水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沉船打捞清除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船舶登记条例(修订)》《船员条例(修订)》《国际海运条例(修订)》《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修订)》在内的15个立法项目的储备研究。
《规划》公布了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规章类立法项目初步安排。《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修正案)》《船舶内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修正案)》《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修订)》《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合并修订)》《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修订,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等24个立法项目列入《规划》。
来源: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