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期拟再延5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浏览量:139 字体大小: A+ A-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通告,拟对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有效期再延长5年。禁渔区面积约25.19平方公里,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通告称,禁渔区内将全年全时段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同时修正深圳湾部分海域禁渔区范围的相关表述及部分界点坐标。新禁渔区范围为:深港跨海大桥以东粤港水域边界线以北至深圳陆域之间的区域。
据了解,深圳湾、西部珠江口沿岸海域和红树林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渔业资源种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是黄唇鱼、鲥鱼、中华鲟、中华白海豚、江豚、海龟、鲎、黑脸琵鹭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禁渔区设立以来,该海域渔业资源数量明显增多,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显著,有效保护了生态平衡,打造了闪亮的城市生态名片。
近年来,深圳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选划前海湾、深圳湾禁渔区-赤湾口(含南山区人才公园人工湖)、沙头角-盐田正角咀港口航运区、下沙-大澳湾海域、桔钓沙-杨梅坑-大水坑湾等5处海域,共计38.14平方公里,申报设立深圳市第二批禁渔区,将全年全时段禁止一切捕捞、养殖行为,有效期5年。相关区域,分别为高度开发与发展区、珊瑚保育区以及重要的航道、港池锚地等,不适宜开展渔业生产作业。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