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浏览量:155 字体大小: A+ A-
日前,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移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运用先进设施设备和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以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普通口岸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补齐,口岸通行状况明显改善;重要口岸设施设备和监管运营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
《指导意见》从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口岸运行管理数字化建设、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建设、口岸综合服务泛在化建设、推动口岸区域合作机制化、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等6个方面共提出了17项具体要求。
其中,在口岸协同监管精准化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口岸智能通关。推进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海事建设等深度融合,在口岸通关领域广泛运用智能手段,实现最小干预、快捷通关、精准监管。运用智能感知识别、分析预警、检疫查验等技术,实现顺势监管,探索推进无感通关。推广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驾乘人员一站式通关验放,探索实施旅客出入境边检通关新模式。加强“e航海”科技应用,试点建设新一代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推进海事监管与航海保障融合发展。
在口岸综合服务泛在化建设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促进跨境贸易数字化。整合数字贸易、数字物流、数字金融等资源,完善跨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探索智能撮合、智能合约、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便利在线跨境交易。加快航运贸易数字化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门到门”服务。试点建设跨境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域外法律查明、咨询、合规、案件办理等服务。
来源: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