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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浏览量:9   字体大小:  A+   A-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办法》旨在顺应行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引航员管理,提升引航安全保障水平。

在适任证书核发制度方面,《办法》对引航员适任证书获取条件予以调整,并结合国家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部署,对引航员年龄限制进行适应性修改。同时,审批效率大幅提升,适任证书及再有效审批时限均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且明确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极大便利行政相对人。此外,因证书防伪技术升级及信息查验便捷化,取消证书补办需登报遗失公告的规定。

在管理制度层面,随着危险货物管理模式从分级转变为分类,三级引航员引领船舶范围同步调整。同时,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及保持适任证书有效性的最低引航资历条件,由备案管理升级为部海事局审批管理,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此外,《办法》有利于提升引航员适任考试要求。随着船舶大型化发展,在内河船舶引航实践中,引领的船舶以3000总吨及以上为主,需要引航员具备引领相应吨位船舶的能力。因此,为保障引航安全性,适应航运发展实际,相应提升内河船舶引航员参加适任考试的资历条件。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