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浙江拒绝这类船只进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浏览量:461 字体大小: A+ A-
根据浙江省三年行动计划,嘉兴市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改造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嘉兴市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主动服务船户,提前半年完成了目标任务。
31日上午10点多,一艘“苏宿货2126”大货船沿杭平申线驶入了海宁公用码头,船在码头上停靠好后,船老大江师傅联系上了码头工作人员,通过海宁市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对船上的油污水进行了集中接收。
船老大江治河说:“像这个码头,我一到这里就可以接收了。”
在海宁,如今像接收江师傅船上生活污水的装置,已经在32个码头普及。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和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凡船籍港为嘉兴港的内河货船,载重在100总吨以上、400总吨以下的,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要求船户安装生活污水柜,对日常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而污水柜储存到一定量后,会通过报警系统提醒船主排放,船户可就近寻找码头免费抽取。
海宁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胡鹏表示:“改装完成之后,如果船舶生活污水进来,从生活污水的接收到最后它入管网,形成一个闭环。明年年初开始,只要是入浙的船都要求它把改装措施做好,如果外港籍船舶改装没有完成,可能这个船整个浙江航区都不让它进了。”
来源:浙报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