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严打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浏览量:437 字体大小: A+ A-
9月1日起,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全国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联合发力,针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的船舶,分3个阶段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截至今年8月31日超过一年不接受现场监督、安全检查和不进行进出港报告的国内航行船舶;2019年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异常名录船舶;船舶检验证书过期但持续处于营运状态的船舶。
专项整治将狠抓水路运输资质管理、船舶登记基础数据核实、船舶检验证书过期认定等重点环节,把好船舶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静态业务管理,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做好相关信息通报,有效防范水上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实现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去存量、遏增量”的目标,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稳中转优。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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