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运输组织呼吁“减碳55”一揽子计划之间应保持更加一致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浏览量:305 字体大小: A+ A-
近期,欧盟委员会的“减碳55”一揽子计划受到欧盟各个领域运输协会的欢迎,认为这是实现欧盟2030年优化气候目标的关键一步。
事实上,这些协会认为,这些计划是将欧盟绿色协议的气候目标转化为具体政策行动、实现水上交通绿化的必要基石。
“减碳55一揽子计划”是一个有趣的工作基础。尽管如此,各运输协会仍指出,它们也需要进一步微调,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更全面和平衡的方法,以及与欧盟其他政策相一致,特别是可持续和智能移动战略。
在此基础上,合作伙伴再次呼吁与欧盟机构开展有意义的对话,以制定一套有雄心且非常明智的规则,加强欧盟在脱碳方面的领导作用,同时保持欧洲的竞争力。
这些协会通过这种贡献,力求引起人们对提案中缺乏明确性或可能导致混淆或矛盾的一些元素的关注。
陆上电源(OPS)
全部或部分免税
FuelEU海事法规要求船舶在2030年之前连接陆上电源(OPS),AFI法规包含了在TEN-T核心和综合海港部署基础设施的目标。下面签署的协会欢迎这些提案的目的是规范OPS的供需。
鉴于这些目标,能源税收指令修订提案(见第15.5条)允许对泊位船舶提供的电力全部或部分免税,这项提案非常受欢迎的。这可能会鼓励船舶运营商在2030年提案强制性之前增加OPS的使用量。
然而,所有成员国对电力实行强制性的全面豁免将产生更好的结果。连接OPS的价格越低,船舶运营商选择这种清洁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确保欧盟港口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在整个欧盟范围内采用更协调的税率也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如果欧盟真的希望增加OPS基础设施的部署,大部分投资应该是公开的。在当前背景下,私营公司很难作出投资决定,因为鉴于水路运输部门脱碳的途径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的回报也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协会还认为,有必要继续保证技术中立,因为这是创新的关键推动因素。因此,应审查FuelEU海事法规所允许的除OPS之外的零排放技术清单,并作为未来的证据。
最后,“Fit for 55”各项提案之间的一致性以及这些方案与欧盟其他政策之间的一致性是OPS成功实施的关键先决条件。如前所述,免税将很可能刺激需求并加强商业案例,从而帮助港口利益相关者实现替代燃料基础设施监管提案的部署目标。
在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AFIR)和FuelEU海事法规之间的一致性甚至更为重要。协会认为,只有在不降低FuelEU Maritime的用户需求的情况下,AFIR的OPS基础设施部署目标才能切实实现,反之亦然。
碳泄漏
还应在更广泛的海运和物流部门解决竞争扭曲问题,而不仅仅是在碳边界调整机制 (CBAM) 涵盖的那些部门。
欧盟委员会寻求逐步取消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覆盖的各个部门的配额,这些部门比其他部门受国际竞争影响更大,因此碳泄漏也更多,并提议对这些部门的进口征收碳税。
这种方法背后的原理很受欢迎,因为它通过取消免费配额激励部门减少排放,同时根据进口产品的碳含量征收关税,保护它们免受碳泄漏。
这些协会呼吁欧盟委员会在港口和船舶问题上采取类似的做法,即推动各部门减少排放,同时解决碳泄漏的风险。
根据欧盟ETS指令的提案,航运业将需要逐步放弃欧盟以外航线一半的排放配额。与此同时,FuelEU Marine将把GHG强度限制在欧盟以外航线所消耗能源的一半。
将FuelEU和EUETS应用于欧盟以外的交通或从欧盟港口出发,从财务角度来看,可能会使前往英国、俄罗斯或马格里布等非欧盟港口的路线和停靠更具吸引力。这样一来,欧盟海事部门的竞争力就会受到损害,而无法真正实现减排目标。
对于近海航运来说,与不可持续的运输选择相比,这种方法将意味着额外的竞争限制,因此将与欧盟委员会的流动性政策相矛盾。
在CBAM的背景下,谨慎地将当前提案对暴露在全球竞争中的欧洲行业的竞争力的影响降至最低,这一点同样重要。
因此,随着EU ETS和FuelEUMaritime的实施,欧盟应该采取措施防止碳泄漏以及海事部门竞争力的丧失。
这些协会意识到欧盟正在呼吁其他地区提出类似欧盟的倡议,但这可能不足以在中短期内避免碳泄漏。
“减碳55”一揽子计划的收入
通过“减碳55”各项提案获得的收入用来支持行业减排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TS) 指令提案提到,通过配额拍卖筹集的部分收入应流入创新基金,并涵盖旨在使海运部门脱碳的投资,例如可持续替代燃料或零排放推进技术。
这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即根据FuelEU海事法规通过罚款征收的部分收入将流入创新基金,并可以支持“旨在海事部门快速部署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共同项目”。
然而,已签署的协会希望欧盟政策制定者做出更明确的承诺,保证通过 FuelEU Maritime 和EU ETS 筹集的资金将用于绿色海运部门,其中包括对港口基础设施的投资,如有必要,还包括对上层建筑的投资。
上述原则应适用于运输部的所有部门。码头运营商和内河航运应该能够从能源税收指令的实施中获得收入,旨在实现减排的创新项目,或者用于翻新或船队更换计划,以便从基于柴油的设备转向更环保的替代品。
LNG和其他过渡性燃料
认识到LNG在所有“减碳55”一揽子计划和其他欧盟气候相关立法中的过渡作用
替代燃料基础设施(AFI)法规要求成员国确保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建立足够的LNG加注点,使远洋船舶能够在TEN-T核心网络中流通。
换句话说,AFI 法规在中短期内仍赋予LNG 重要作用。这是正确的做法,因为从航运公司最近的LNG船订单来看,在不久的将来,LNG可能仍将是航运市场的一个相关替代燃料。此外,鉴于 2014 年AFI 指令中规定的要求,许多港口利益相关者已经进行了大量投资。
然而,与此同时,应该防止港口利益相关者需要在没有投资回报的地方提供LNG加气点。因此,AFI法规应遵循的方法是,仍允许提供LNG基础设施,但在航运方面没有需求的情况下,不施加任何要求。
与此同时,应通过税收措施刺激LNG的使用,根据能源税收指令将其保留为过渡性燃料。
以下签署的协会支持一种脱碳方法,至少在中短期内,还使用低碳燃料。
“减碳55一揽子计划”的影响评估
对计划的影响提供适当的分析
通过能源税收指令(ETD)修订版改变税率,并将运输部门(海运和公路)的新部门纳入EUETS,每种运输方式的客运和货运价格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这种影响不应该是向非可持续交通方式的转变。
各协会指出,影响评估中没有对ETS对欧洲海运物流供应链的影响进行适当的分析,还呼吁对“减碳55一揽子计划”对GHG排放以及欧洲水运、港口和物流部门的竞争力的累积影响进行总体评估。
来源:沃燊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