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要求175个成员国共同应对几内亚湾海盗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浏览量:629 字体大小: A+ A-
第三十二届国际海事组织大会敦促各国政府协助各国制止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大会指出,这种援助包括加强法律框架,包括反海盗法和执法条例,培训国家海事执法机构,促进国家、区域、组织和行业之间的反海盗和执法协调与合作程序以及信息共享。
关于能力建设,海事组织大会通过了一项战略,以满足成员国的需要,包括通过海事组织成员国审计计划查明的问题,通过重点支持制定和实施以充分利用海洋经济潜力为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海洋政策和战略,实现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在海洋方面的目标。大会敦促尚未加入2012年《开普敦渔船安全协定》缔约国的各国政府在2022年10月11日,即该协定通过第十周年之际加入该协定。
大会在承认该区域各国及其他实体所作努力的同时,敦促各国政府与几内亚湾各国合作并协助其发展国家和区域能力,以改善其管辖水域的海洋治理。
大会还敦促各国政府依照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防止海盗行为、持械抢劫船只和其他非法海上活动。国际海事组织(IMO)大会已要求其175个成员国政府协助防止几内亚湾海盗和持械抢劫船只以及其他非法活动。
这项指控是国际海事组织大会在伦敦举行的第三十二届会议上通过的一系列决议的一部分,该届会议结束后,国际海事组织对不断发生的袭击和非法活动表示关注。
该决议的部分内容包括采取全面行动,应对COVID-19大流行期间海员面临的挑战,整合与船员变更、获得医疗保健、关键工作者指定和海员优先接种COVID-19疫苗有关的问题。
海事组织大会认为,由于在几内亚湾航行的船只遭到袭击,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人们对航运业和航运界的安全和保障感到严重关切。
海事组织大会还表示,它还对海盗、武装抢劫犯和其他犯罪分子的袭击可能对航行安全和环境造成的严重风险表示关切。
来源:海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