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博

随时随地获取更多资讯和服务

让我们成为您身边的海事信息专家

  首页>>海事>>海事环境>>防污染

最新!进口“洋垃圾”,承运人要负连带责任!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浏览量:1193   字体大小:  A+   A- 

 近期,一批申报品名为聚苯醚再生粒子的货物由大榭口岸申报进口。关员发现打开集装箱查验时,装有塑料粒子的太空包整齐码放。放在门口的几大包粒子颗粒均匀、颜色统一,现场判断基本正常。集装箱内部的太空包,打开也比较正常。

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对固体废物进行查验。

关员多了个“心眼”,扒拉开其中一包表层的颗粒,往深处掏了掏。这一掏,可发现了其中的“玄机”。原来,在表面一层浅浅的正常塑料粒子下面,几乎全部是杂色颗粒,有的甚至还有丝线和异状条等,属于废塑料加工处理后以不同颜色、不同组成的再生塑料混合物,根据GB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

“靠集装箱门口的粒子是正常的,后面几包表面是正常的,再往里,就全都是‘洋垃圾’了,这是非常恶劣的瞒报夹藏行为。”该查验关员说。

它是指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2018年,国家通过《关于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明令禁止相关固体废物入境。同时,国家在固体废物入境方面的监管政策正在不断收紧。

来源:宁波航运